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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中心

采购人竞价须知

一、网上竞价公告时间需不少于3个自然日。

二、项目第一次竞价报价供应商家数不得少于最低报价家数限制,重新竞价无最少报价家数限制。

三、网上竞价在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以下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并推送采购单位确认:
      (1)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以上均相同的,系统随机确定。

四、报价时间截止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满足最低报价家数的,由系统自动推送竞价失败公告。

五、如竞价公告无特别规定,采购单位应按照完全满足竞价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如选择非最低价供应商,需写明不选择原因,并接受可能出现的质疑。

六、竞价截止后,采购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选择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公告后1个月内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逾期供应商有权撤单。

七、采购单位发布需求不明确或不详尽导致供应商报价不完整的,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八、本平台发布的竞价项目应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以外的分散采购项目或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对其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由采购单位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以上内容是否已经解决您的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