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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中心

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平台发布的竞价项目均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以外的分散采购项目或自筹资金采购项目,不归属于政府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单位对其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由采购单位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二、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价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价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和竞价平台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有意参与本平台竞价的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竞价项目报价,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不得恶意竞价。

四、参与项目竞价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单位发起竞价结果确认后三天内确认竞价结果,逾期不确认,采购单位有权选择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竞价。

五、竞价结果将在竞价结果公告中公示,供应商应在竞价结果公告后五天内发起合同签订,逾期未发起合同,采购单位有权选择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竞价。

、供应商恶意竞价、围标、单方面弃标等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将通告并封禁平台帐号。

七、供应商需对竞价内容的所有条款进行逐条响应,任何不响应条款,而采购单位不予接受的,将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八、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采购单位有权保留追究责任,且有权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竞价活动。

十、项目因任何原因无法与供应商成交的,采购单位可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或重新启动竞价活动。

十一、若项目竞价失败,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重新进行竞价。

十二、若供应商所提交的竞价资料弄虚作假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形的,其成交资格将会被取消。

十三、本项目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供应商如参与本次竞价,则视为供应商同意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规定,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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