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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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番禺校区)桶装水供应服务(2次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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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编号:JJ25072311012089 |
采购类型:服务类 |
开始时间:2025-07-28 11:51:13 |
项目预算(元):已隐藏 |
结束时间:2025-07-31 11:50:22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1.中标供应商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制度和相关部门管理。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桶装水须为约定品牌的原装合格产品,须对其供应的桶装水作出原厂采购承诺函(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名或签章),审核时提交,否则视为审核不通过。同时确保不得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不可出现有肉眼可见杂质或有异味。每学期开学前,需提供水质监测报告,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主动为学校的校园活动提供活动用水(品牌:农夫山泉饮用水),桶装水(18.9升)每年不少于100桶(现场配套饮水机),瓶装水(380毫升)农夫山泉饮用水每年不少于200瓶。提供的饮用水根据学校要求进行统一安排,桶装水和瓶装水的数量可以根据相应价值相互置换,也可置换成等值的目录品牌内的桶装水或瓶装水。
4.中标供应商须在供应点明码标价出桶装水价格,接受师生监督。
5.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运送桶装水进校。
6.师生累计订购50桶及以上,供应商应免费提供饮水机。
7.桶装水质保期:供应商须对所供应的饮用水的质量负责,须定期对保质期少于1个月的饮用水进行处理,不得供应给学校师生。
8.报价(折扣价)已包含所有费用在内,不得因楼层问题另行向师生加收其他费用。
9.服务响应要求:在接到送水通知后,供应商应及时安排人员送水,在2小时内送达;如无法在此时限内送达的应与订购人进行沟通、说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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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学校的日常管理,若出现不服从管理的情况,第一次出具书面整改通知,第二次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第三次仍出现类似情况,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一次性扣除履约保证金50%。
2.如中标供应商因个人原因导致师生投诉,经校内管理部门核实确认属于供应商问题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出具书面整改通知,第三次仍出现投诉情况,学校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投诉累计达到6次,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一次性扣除履约保证金50%。
3.学校将采取定时或不定时对桶装(瓶装)用水做检查或抽查,若发现水质、保质期等问题,第一次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并扣除履约保证金5%,第二次出现水质、保质期等问题,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一次性扣除履约保证金100%。
4.每学期开学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水质监测报告,如无法提供,学校将不允许中标供应商营业,并要求中标供应商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供水质检测报告,到期未能提供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一次性扣除履约保证金50%。
5.每年接到师生书面投诉六起或以上则合同终止。
6.桶装水水质检测报告不及格则合同终止。
7.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桶装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将立即终止合同,并一次性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