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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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联系电话(异议):****** |
项目名称: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出访团组(2次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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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编号:JJ25041809275974-1 |
采购类型:服务类 |
开始时间:2025-04-29 20:45:57 |
项目预算(元):167,775.00 |
结束时间:2025-05-05 12:00:00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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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1.报价方式:折扣报价(所报折扣应大于0%,小于等于100%)。
(1)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范围包括“十、因公出访费用明细”中明确的住宿费、餐费、公杂费及其他费用(保险费、翻译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等)标准单价;
(2)机票不在折扣报价范围内,成交供应商须代购代付费用,学校按实际机票价格支付费用给成交供应商。
(3)以下“成交折扣报价”是指报价人在竞价平台所报的唯一的折扣报价值,报价人应充分理解折扣报价定义和采购价的计算方式。
实际结算总费用为:实际结算总费用=实际机票费用+各实际费用(住宿费、餐费、公杂费)标准单价*人数*数量*成交折扣值+其他费用<保险费、翻译服务费、服务费等>标准单价*1项*成交折扣值
2.服务期: 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如遇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因素或签证等因素影响出访进度,顺延时间双方协商解决。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因公出国(境)业务取消的,则项目自动取消,学校不负任何责任,不支付任何费用。
4.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合同以及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文件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成果进行验收并支付服务费用。
5.为保证服务质量及售后服务,报价人须在满足所有资格条件及采购需求条件的前提下,按要求进行报价。未按公告要求进行响应的,采购单位可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人或重新启动竞价活动。采购公告中需要的佐证材料为加盖公章的PDF版文件作为附件提交,不按公告要求提交材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视为无效报价。 |
资格及商务响应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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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竞价要求 | 响应情况 | ||
资格条件 | 1、报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上述证明文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小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具有代订酒店服务、代订飞机票服务、会务服务、技术服务等经营范围。需要提供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2)具有与澳大利亚或新西兰职业院校开展国际合作的经验,确保服务项目正常进行。提供过往合作的经验证明(加盖报价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我公司响应并承诺满足,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已加盖公章)嗨客文化-报价响应文件4.30; 1、我公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我公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小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3、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我公司具有代订酒店服务、代订飞机票服务、会务服务、技术服务等经营范围。提供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 (2)我公司具有与澳大利亚或新西兰职业院校开展国际合作的经验,确保服务项目正常进行。提供过往合作的经验证明(加盖我公司公章) 4、我公司满足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
付款方式 | 预付款,合同签署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算金额比例的40%。 剩余费用在采购人公务活动结束后,中标人根据行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提供国(境)外公务活动费用单据供采购人核算,并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出具相关的发票及其他票据。采购人在收到发票且确认中标人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况后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剩余项目费用的支付手续。(如遇寒暑假,时间相应顺延)。 说明: ①.费用计算按照国家因公出访标准严格执行,出具发票等材料进 行报销。 ②.本项目总实际支出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67775元,以项目(出访活动)实际情况据实结算费用,合同履行期内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③.支付方式:采购人以银行转账等方式向中标人支付款项。 | 我公司响应并承诺满足:预付款,合同签署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算金额比例的40%。 剩余费用在采购人公务活动结束后,我公司根据行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提供国(境)外公务活动费用单据供采购人核算,并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出具相关的发票及其他票据。采购人在收到发票且确认我公司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况后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剩余项目费用的支付手续。(如遇寒暑假,时间相应顺延)。 说明: ①.费用计算按照国家因公出访标准严格执行,出具发票等材料进 行报销。 ②.本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7775元,以项目(出访活动)实际情况据实结算费用,合同履行期内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③.支付方式:采购人以银行转账等方式向我公司支付款项。 | ||
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天内提交机票和酒店订单,其余服务时间按照招标要求进行。 | 我公司响应并承诺满足: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天内提交机票和酒店订单,其余服务时间按照招标要求进行。 | ||
履约保证金: | 无需履约保证金 | 无需履约保证金 | ||
交付地址 |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 | 无 | 无 | ||
其他要求: | 1.报价方式:折扣报价(所报折扣应大于0%,小于等于100%)。 (1)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范围包括“十、因公出访费用明细”中明确的住宿费、餐费、公杂费及其他费用(保险费、翻译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等)标准单价; (2)机票不在折扣报价范围内,成交供应商须代购代付费用,学校按实际机票价格支付费用给成交供应商。 (3)以下“成交折扣报价”是指报价人在竞价平台所报的唯一的折扣报价值,报价人应充分理解折扣报价定义和采购价的计算方式。 实际结算总费用为:实际结算总费用=实际机票费用+各实际费用(住宿费、餐费、公杂费)标准单价*人数*数量*成交折扣值+其他费用<保险费、翻译服务费、服务费等>标准单价*1项*成交折扣值 2.服务期: 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如遇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因素或签证等因素影响出访进度,顺延时间双方协商解决。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因公出国(境)业务取消的,则项目自动取消,学校不负任何责任,不支付任何费用。 4.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合同以及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文件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成果进行验收并支付服务费用。 5.为保证服务质量及售后服务,报价人须在满足所有资格条件及采购需求条件的前提下,按要求进行报价。未按公告要求进行响应的,采购单位可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人或重新启动竞价活动。采购公告中需要的佐证材料为加盖公章的PDF版文件作为附件提交,不按公告要求提交材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视为无效报价。 | 我公司响应并承诺满足: 1.报价方式:折扣报价(所报折扣大于0%,小于等于100%)。 (1)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范围包括“十、因公出访费用明细”中明确的住宿费、餐费、公杂费及其他费用(保险费、翻译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等)标准单价; (2)机票不在折扣报价范围内,我公司代购代付费用,学校按实际机票价格支付费用给我公司。 (3)以下“成交折扣报价”是指我公司在竞价平台所报的唯一的折扣报价值,我公司充分理解折扣报价定义和采购价的计算方式。 实际结算总费用为:实际结算总费用=实际机票费用+各实际费用(住宿费、餐费、公杂费)标准单价*人数*数量*成交折扣值+其他费用&amp;amp;amp;amp;amp;amp;lt;保险费、翻译服务费、服务费等&amp;amp;amp;amp;amp;amp;gt;标准单价*1项*成交折扣值 2.服务期: 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如遇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因素或签证等因素影响出访进度,顺延时间双方协商解决。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因公出国(境)业务取消的,则项目自动取消,学校不负任何责任,不支付任何费用。 4.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合同以及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文件对我公司提供的服务及成果进行验收并支付服务费用。 5.为保证服务质量及售后服务,我公司在满足所有资格条件及采购需求条件的前提下,按要求进行报价。未按公告要求进行响应的,采购单位可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人或重新启动竞价活动。采购公告中需要的佐证材料为加盖公章的PDF版文件作为附件提交,不按公告要求提交材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视为无效报价。 | ||
报价情况 | ||||
标的名称 | 生产厂商/品牌、型号规格 | 数量 | 响应情况 | 单价(元/%) |
202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出访团组 | 无、无 | 1.00 | 深圳嗨客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无 | 86.000% |
总报价 | 86.000 % | |||
技术响应 | ||||
标的名称 | 技术要求 | 响应情况 | ||
202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出访团组 | 详见附件用户需求书。 | 详见附件-(已加盖公章)嗨客文化-报价响应文件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