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广东财贸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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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产业集聚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城市群比较研究》专著出版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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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编号:JJ25110210162563 |
采购类型:服务类 |
开始时间:2025-11-02 10:16:25 |
项目预算(元):已隐藏 |
结束时间:2025-11-05 10:16:25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以及通过国家质量标准体系认证。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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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一、产品信息及销售价格
1.供应商报价时应明确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签订合同后于2026年7月31日前交样书,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出版。
2.供应商提供的物品(服务)价格均为含税价格,供应商向我校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知识产权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我校订单需求的制造商合法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制造商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我校要求的标准。
2.供应商保证我校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均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否则应赔偿因此导致我校的全部损失。
三、交货、验收
1.我校明确指定具体收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广东财贸职业学院,运费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应按订单要求将我校所购货物送至我校指定收货地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但因恶劣天气和突发交通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延误送货,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交付时间。
3.供应商应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送货,供应商送货至我校指定收货地点后,应立即联系我校指定收货人进行验收。每批货物灭失、毁损或减少的风险自供应商将货物运至我校指定收货地点并经我校验收合格后转移给我校。
四、验收、退换货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供应商交付货物时,我校应当立即对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及其他可直观判断的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双方现场验收仅点数量、进行外观验收。
2.如供应商送达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又不存在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权利瑕疵或供应商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的产品损坏、包装破损、迟延送货等问题,我校不得向供应商提出退换货。
3.如供应商所交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而我校表示可以接受,则双方以按质论价的原则重新确定相关货物的价格;如我校不愿接受,应由供应商根据我校要求进行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因修理、调换或退货而产生的实际费用,供应商同时承担迟延送货责任。
五、报价文件要求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