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南方医科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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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联系电话(异议):****** |
项目名称:
南方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采购智慧教室设备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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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编号:JJ25062711472791 |
采购类型:货物类 |
开始时间:2025-06-27 15:16:15 |
项目预算(元):497,084.00 |
结束时间:2025-06-30 15:16:15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1.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使用人员的使用操作技术及维护技术的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具体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按采购人通知确定(但采购人应当为中标人预留合理的准备时间)。涉及软件类产品的,中标人还应当对采购人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培训,保证采购人使用人员能独立安装、升级软件和运行算例。
2.质保期期限:三年(若按国家相关规定确定的质保期长于三年的,按较长者执行)。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中标人应免费派出专业维修人员提供上门保修服务和系统维护,且中标人负责设备升级的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的信息技术和跟进服务。
4.质保期内,设备或零部件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5.质保期内,设备如非采购人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全部费用。如果设备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限期内无偿更换同等设备或按合同约定价值做出赔偿(具体以采购人届时的单方决定为准)。
6.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到场时间:质保期内中标人接到采购人的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出维修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完成维修。
7.质保期后的服务要求: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继续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且中标人应仅按厂价收取所换的材料费,而不应收取其他任何维护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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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对“三、技术规格及具体配置”要求内的全部货物、安装和服务进行报价。
2.投标人必须提供全新的原厂原装货物和完善的服务。
3.投标人提供相应货物的技术规格文件,说明货物的型号、商标名称及生产厂家。
4.货物的制造和检验,必须是按照现行的中国国家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
5.仪器设备如需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特殊温度、湿度、振动强度等),应在相关文件中加以说明,并提供安装场地要求。
6.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要求相符。应根据产品的正式出版样本(原本)和说明书如实逐项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
7.在价目表上应分别列出每台(套)设备的单价及每台(套)设备的配置清单及配置单价。
8.伴随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总价内):全部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售后服务。
9.本用户需求中没有在报价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技术、商务对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
10.质量指标达到相应的生产国标准,行业标准及厂家在本谈判文件中提交并确定遵照的有关标准及技术要求。仪器设备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销售,并在中国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仪器设备须适合中国国家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
11.技术资料:提供仪器设备的安装手册、操作手册;工作软件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等技术文件及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产品软件等全套资料。
12.培训: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免费技术培训。
13.明确所有设备及零配件的配置清单及配置单价,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准确的设备规格、品牌、型号、产地、数量及分项报价等信息。合同将严格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制定,所填写清单内容须与实际到货的品牌型号等信息保持严格一致。投标人须对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等信息予以核实,必须与实际供货产品铭牌上所标识的完全一致,否则将无法验收,由此导致的包括合同违约等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承担。若设备与投标文件不符或不完全一致,且在签订合同及开箱验收阶段提出补充或修改设备或零配件规格、型号、产地、数量、价格等信息的,须按照设备款项5%缴纳罚款。
14.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全部采购设备进行分项报价,且投标设备报价不能超过单项设备采购的最高预算,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5.双方签订的内贸合同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必须将合同纸质版递交至采购人。 |
资格及商务响应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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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竞价要求 | 响应情况 | ||
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竞价(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竞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竞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竞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响应,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 ||
付款方式 | 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以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按合同总价款的5%汇至采购人账户并提供银行汇款凭据。 2.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和合同项下的设备,且设备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全额货款,采购人在支付货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中标人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后果。 3.在中标人全部完成合同履约义务并办理相关保证金退还手续后,无违约行为且无未结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的,中标人提出申请后,采购人于30日内向中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款的5%)。中标人逾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按照逾期天数3倍的时间无息延长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合同期内中标人擅自中止履行合同超过5天或解除合同,或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采购人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遇采购人寒暑假,采购人有权顺延退回时间。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能免除中标人因货物或服务本身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义务。 | 响应。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我方以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按合同总价款的5%汇至采购人账户并提供银行汇款凭据。 2.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和合同项下的设备,且设备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全额货款,采购人在支付货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中标人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后果。 3.在中标人全部完成合同履约义务并办理相关保证金退还手续后,无违约行为且无未结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的,中标人提出申请后,采购人于30日内向中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款的5%)。中标人逾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按照逾期天数3倍的时间无息延长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合同期内中标人擅自中止履行合同超过5天或解除合同,或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采购人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遇采购人寒暑假,采购人有权顺延退回时间。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能免除中标人因货物或服务本身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义务。 | ||
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测试。 | 响应。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测试。 | ||
履约保证金: | 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以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按合同总价款的5%汇至采购人账户并提供银行汇款凭据。 2.在中标人全部完成合同履约义务并办理相关保证金退还手续后,无违约行为且无未结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的,中标人提出申请后,采购人于30日内向中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款的5%)。中标人逾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按照逾期天数3倍的时间无息延长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合同期内中标人擅自中止履行合同超过5天或解除合同,或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采购人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遇采购人寒暑假,采购人有权顺延退回时间。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能免除中标人因货物或服务本身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义务。 | 响应。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以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按合同总价款的5%汇至采购人账户并提供银行汇款凭据。 2.在中标人全部完成合同履约义务并办理相关保证金退还手续后,无违约行为且无未结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的,中标人提出申请后,采购人于30日内向中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款的5%)。中标人逾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按照逾期天数3倍的时间无息延长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合同期内中标人擅自中止履行合同超过5天或解除合同,或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采购人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遇采购人寒暑假,采购人有权顺延退回时间。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能免除中标人因货物或服务本身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义务。 | ||
交付地址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 | 1.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使用人员的使用操作技术及维护技术的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具体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按采购人通知确定(但采购人应当为中标人预留合理的准备时间)。涉及软件类产品的,中标人还应当对采购人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培训,保证采购人使用人员能独立安装、升级软件和运行算例。 2.质保期期限:三年(若按国家相关规定确定的质保期长于三年的,按较长者执行)。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中标人应免费派出专业维修人员提供上门保修服务和系统维护,且中标人负责设备升级的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的信息技术和跟进服务。 4.质保期内,设备或零部件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5.质保期内,设备如非采购人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全部费用。如果设备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限期内无偿更换同等设备或按合同约定价值做出赔偿(具体以采购人届时的单方决定为准)。 6.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到场时间:质保期内中标人接到采购人的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出维修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完成维修。 7.质保期后的服务要求: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继续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且中标人应仅按厂价收取所换的材料费,而不应收取其他任何维护费用。 | 响应。1.我方负责采购人使用人员的使用操作技术及维护技术的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具体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按采购人通知确定(但采购人应当为中标人预留合理的准备时间)。涉及软件类产品的,我方对采购人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培训,保证采购人使用人员能独立安装、升级软件和运行算例。 2.质保期期限:三年(若按国家相关规定确定的质保期长于三年的,按较长者执行)。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保期内,我方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我方免费派出专业维修人员提供上门保修服务和系统维护,且我方负责设备升级的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的信息技术和跟进服务。 4.质保期内,设备或零部件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5.质保期内,设备如非采购人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均由我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由我方自行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全部费用。如果设备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我方在限期内无偿更换同等设备或按合同约定价值做出赔偿(具体以采购人届时的单方决定为准)。 6.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到场时间:质保期内我方接到采购人的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出维修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完成维修。 7.质保期后的服务要求:质保期满后,我方继续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且我方仅按厂价收取所换的材料费,而不应收取其他任何维护费用。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对“三、技术规格及具体配置”要求内的全部货物、安装和服务进行报价。 2.投标人必须提供全新的原厂原装货物和完善的服务。 3.投标人提供相应货物的技术规格文件,说明货物的型号、商标名称及生产厂家。 4.货物的制造和检验,必须是按照现行的中国国家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 5.仪器设备如需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特殊温度、湿度、振动强度等),应在相关文件中加以说明,并提供安装场地要求。 6.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要求相符。应根据产品的正式出版样本(原本)和说明书如实逐项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 7.在价目表上应分别列出每台(套)设备的单价及每台(套)设备的配置清单及配置单价。 8.伴随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总价内):全部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售后服务。 9.本用户需求中没有在报价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技术、商务对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 10.质量指标达到相应的生产国标准,行业标准及厂家在本谈判文件中提交并确定遵照的有关标准及技术要求。仪器设备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销售,并在中国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仪器设备须适合中国国家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 11.技术资料:提供仪器设备的安装手册、操作手册;工作软件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等技术文件及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产品软件等全套资料。 12.培训: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免费技术培训。 13.明确所有设备及零配件的配置清单及配置单价,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准确的设备规格、品牌、型号、产地、数量及分项报价等信息。合同将严格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制定,所填写清单内容须与实际到货的品牌型号等信息保持严格一致。投标人须对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等信息予以核实,必须与实际供货产品铭牌上所标识的完全一致,否则将无法验收,由此导致的包括合同违约等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承担。若设备与投标文件不符或不完全一致,且在签订合同及开箱验收阶段提出补充或修改设备或零配件规格、型号、产地、数量、价格等信息的,须按照设备款项5%缴纳罚款。 14.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全部采购设备进行分项报价,且投标设备报价不能超过单项设备采购的最高预算,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5.双方签订的内贸合同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必须将合同纸质版递交至采购人。 | 响应。1.我方对“三、技术规格及具体配置”要求内的全部货物、安装和服务进行报价。 2.我方提供全新的原厂原装货物和完善的服务。 3.我方提供相应货物的技术规格文件,说明货物的型号、商标名称及生产厂家。 4.货物的制造和检验,必须是按照现行的中国国家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 5.仪器设备如需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特殊温度、湿度、振动强度等),应在相关文件中加以说明,并提供安装场地要求。 6.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与采购文件要求相符。根据产品的正式出版样本(原本)和说明书如实逐项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 7.在价目表上应分别列出每台(套)设备的单价及每台(套)设备的配置清单及配置单价。 8.伴随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总价内):全部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售后服务。 9.本用户需求中没有在报价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技术、商务对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 10.质量指标达到相应的生产国标准,行业标准及厂家在本谈判文件中提交并确定遵照的有关标准及技术要求。仪器设备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销售,并在中国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仪器设备须适合中国国家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 11.技术资料:提供仪器设备的安装手册、操作手册;工作软件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等技术文件及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产品软件等全套资料。 12.培训:由我方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免费技术培训。 13.明确所有设备及零配件的配置清单及配置单价,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准确的设备规格、品牌、型号、产地、数量及分项报价等信息。合同将严格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制定,所填写清单内容须与实际到货的品牌型号等信息保持严格一致。我方对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等信息予以核实,必须与实际供货产品铭牌上所标识的完全一致,否则将无法验收,由此导致的包括合同违约等一切后果将由我方承担。若设备与投标文件不符或不完全一致,且在签订合同及开箱验收阶段提出补充或修改设备或零配件规格、型号、产地、数量、价格等信息的,须按照设备款项5%缴纳罚款。 14.我方对包组内全部采购设备进行分项报价,且投标设备报价不能超过单项设备采购的最高预算,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5.双方签订的内贸合同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我方将合同纸质版递交至采购人。 | ||
报价情况 | ||||
标的名称 | 生产厂商/品牌、型号规格 | 数量 | 响应情况 | 单价(元/%)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 1.00 |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 489000.000元 |
总报价 | 489000.000 元 | |||
技术响应 | ||||
标的名称 | 技术要求 | 响应情况 |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按照用户需求技术参数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