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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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驻信宜市贵子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物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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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编号:JJ24110417093741 |
采购类型:货物类 |
开始时间:2024-11-04 17:09:00 |
项目预算(元):27,300.00 |
结束时间:2024-11-07 17:15:00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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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1.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2.本项目签订合同、供货等事宜,请联系张老师(13828609536)。 |
资格及商务响应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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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竞价要求 | 响应情况 | ||
资格条件 |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 分项报价单与报价函(以附件上传,格式见附件1)。 6. 以上1至5项所有材料必须上传,缺少任何一种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合格,即报价无效。 诚信报价,不能供货或者中标后要求采购人更换品牌的,一律取消资格,重新选取供应商;之前中标我单位的项目后无故弃标的供应商请不要参与此次报价。 |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5. 分项报价单与报价函。 6. 以上1至5项所有材料上传。 诚信报价,不存在不能供货或者中标后要求采购人更换品牌的请客;不存在之前中标我单位的项目后无故弃标的情况。 | ||
付款方式 | 1. 付款方式:在验收合格和投标人提交完整的财务资料以后,在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2.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等方式。 3.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成交人均必须与成交人名称一致。 4. 如果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1. 付款方式:在验收合格和投标人提交完整的财务资料以后,在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2.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等方式。 3.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成交人均必须与成交人名称一致。 4. 如果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
交付时间 | 签订合同后10天送货。 | |||
履约保证金: | 无需履约保证金 | 无 | ||
交付地址 | 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指定地点。 |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 | 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 按文件要求 | ||
其他要求: | 1.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2.本项目签订合同、供货等事宜,请联系张老师(13828609536)。 | 1.符合采购文件需求。 2.本项目签订合同、供货等事宜,联系张老师(13828609536)。 | ||
报价情况 | ||||
标的名称 | 生产厂商/品牌、型号规格 | 数量 | 响应情况 | 单价(元/%) |
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驻信宜市贵子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物资采购 | 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 1.00 |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 27150.000元 |
总报价 | 27150.000 元 | |||
技术响应 | ||||
标的名称 | 技术要求 | 响应情况 | ||
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驻信宜市贵子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物资采购 | 详见附件 | 纯硫基,果蔬适用型,养分总含量≥51%,其中N、P、K含量分别为17-17-17,50kg/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