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基础教育学院文化长廊展示项目
竞价公告(JJ25102210275112)
说明:各有关当事人对竞价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竞价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途径提起异议,逾期将视为无异议,不予受理。
一、基本信息
竞价编号:JJ25102210275112 |
项目名称: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基础教育学院文化长廊展示项目 |
项目预算(元):70,000.00 |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 |
采购单位: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
联系人:****** |
最少有效报价家数:3 |
联系电话:****** |
联系手机:****** |
电子邮箱:****** |
异议反馈:****** |
开始时间:2025-10-22 14:59:45 |
截止时间:2025-10-25 14:59:45 |
报价文件要求:本项目要求报价时上传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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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1.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上述证明文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小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3.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的不少于5份同类项目业绩。
(注: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展览、展示布置类合同业绩,合同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内容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材料有欠缺、模糊或不符合要求等,均视为无效报价。) |
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100%合同款项。供应商需提供合同、有效发票、验收报告及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依据。
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进行结算:
(1)合同;
(2)供应商开具的有效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竞价成功通知书。
若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履约保证金: 无需履约保证金 |
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
交付地址: 广州,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燕岭校区。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如验收6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免费维护或更换。 |
其他要求:(一)依据《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的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请按照由国家统一确定和发布的最新版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执行),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验收要求
1. 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
2. 履约验收时间:全部货物到货、安(拼)装调试完毕及人员培训后,由供应商提起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自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应在双方共同参与下进行。
3. 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对本采购包全部货物进行验收。
4. 履约验收程序:
(1) 全部货物到货、安(拼)装及调试完毕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验收,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2)采购人自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在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共同参与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或规范、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因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规范、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因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 若货物在运输和安(拼)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供应商应及时安排补货、换货,以保证货物安(拼)装的成功完成。补货或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供应商需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由采购人出具验收书,采购人应在验收书上签字;
(7) 如验收不通过,采购人出具的验收书上应明确供应商需整改、完善的内容。若整改后,仍未能达标的,采购人有权依本采购包的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追究供应商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5. 履约验收内容:
(1)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履约情况证明资料:本采购包全部货物技术资料;
(2)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履约情况资料:质保期证明资料、售后服务人员投入证明资料、培训证明资料等;
(3)证明与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一致的其他资料。
6.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行业标准、环保标准;
(2)符合采购文件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技术标准及本采购包时间进度要求、各项商务要求;
(3)货物来源符合我国官方标准。
7. 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在验收时出具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以在产品外部加施认证标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三)其他
1. 按要求完成长廊文化环境相关设施的采购、安装与调试服务。实际需求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的内容为准,且以实际供货及安装情况进行结算。
2. 报价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服务人员劳务费、材料费、差旅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变动风险、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等)等各项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3. 请提供以下材料:
(1)业务简介(加盖竞价人公章);
(2)服务设计,包括供货明细、安装方案等(加盖竞价人公章)。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
4.. 依据《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的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请按照由国家统一确定和发布的最新版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执行),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5.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供应商如因弄虚作假而影响到采购人项目建设进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及保证项目正常进行的所有必要开支由供应商承担。
3. 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勘查了解项目施工现场情况,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安全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中所投的产品清单(对应清单内的标的名称、数量等)进行逐项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列明所投产品其品牌、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并提供《分项报价表》(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三《分项报价表》),如有缺漏,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7. 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工艺、材料、设备或参照的品牌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不低于本采购需求的标准。
8. 施工现场可能出现多个班组同时施工,导致施工工期可能分时段实施,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要求。
9.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10. 采购人有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项目的实施作出适当修改、调整,包括对方案作出深化设计及实施要求。
1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报出合理的总价和分项价格。
12.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供应商在报价中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遗漏部分价格已经包含在总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3. 本项目实际安装调试中需要根据场地具体情况做出适配性调整及补全,确保产品按照采购人要求安装到指定位置,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调整的费用已经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14.为保证服务质量及售后服务,报价人须在满足所有资格条件及采购需求条件的前提下,按要求进行报价。采购公告中需要的佐证材料为PDF格式电子版文件作为附件提交,不按公告要求提交材料的,可视为无效报价。 |
四、技术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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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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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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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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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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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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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限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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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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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教育学院文化长廊展示项目 |
1.00 |
项 |
详见附件需求书 |
详见附件需求书 |
否 |
详见附件需求书 |
五、附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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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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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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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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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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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附件需求书.docx |
2025-10-22 10:31:13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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