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安全风险评估服务 |
1.00 |
项 |
无 |
无 |
否 |
1.供应商需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对采购人于2025年11月14日举办的“广东省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珠海地区高职高专专场招聘会”,进行公共安全风险评估。
2.安全防范风险评估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通过现场勘察、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在全面收集、调查可能导致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事件的危害因素的基础上,运用有关数学模型、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风险数据库,预先识别潜在的各类威胁与弱点,评估风险种类等级和可能造成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提出防范建议(主要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组织方式、平面图,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联络方式和识别标识、消防安全措施,场所安全容量及预计参加人数,治安缓冲区域设定及其标识,票证管理方案和票证样本,安全检查措施,交通保障措施,人员、车辆进出路线安排,现场安保人员培训计划,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导措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
3.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适用范围应包括但不仅限于:
(1)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可以作为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审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审批的参考依据;
(2)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可以作为聘请保安、安装技防设备设施和购买物防产品的参考依据;
(3)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可以作为项目建筑物、设施设备、人员安全防范教育等方面的技术参考依据。
4.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经双方确认),供应商在10个工作日时间内(采购人未向供应商及时提供资料的情况除外)出具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5.供应商应保证评估工作公正、科学、准确、高效,承诺对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保密。
6.供应商为采购人出具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采购需求,如不符合,供应商有义务重新提供,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