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方式: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以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按合同总价款的5%汇至采购人账户并提供银行汇款凭据。
2.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和合同项下的设备,且设备及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全额货款,采购人在支付货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中标人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后果。
3.在中标人全部完成合同履约义务并办理相关保证金退还手续后,无违约行为且无未结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的,中标人提出申请后,采购人于30日内向中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款的5%)。中标人逾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按照逾期天数3倍的时间无息延长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合同期内中标人擅自中止履行合同超过5天或解除合同,或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采购人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遇采购人寒暑假,采购人有权顺延退回时间。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能免除中标人因货物或服务本身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义务。 |
履约保证金: 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以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按合同总价款的5%汇至采购人账户并提供银行汇款凭据。
2.在中标人全部完成合同履约义务并办理相关保证金退还手续后,无违约行为且无未结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的,中标人提出申请后,采购人于30日内向中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款的5%)。中标人逾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按照逾期天数3倍的时间无息延长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合同期内中标人擅自中止履行合同超过5天或解除合同,或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采购人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遇采购人寒暑假,采购人有权顺延退回时间。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能免除中标人因货物或服务本身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义务。 |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集成安装、调试完毕。 |
交付地址: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1.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使用人员的使用操作技术及维护技术的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具体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按采购人通知确定(但采购人应当为中标人预留合理的准备时间)。涉及软件类产品的,中标人还应当对采购人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培训,保证采购人使用人员能独立安装、升级软件和运行算例。
2.质保期期限:二年(若按国家相关规定确定的质保期长于二年的,按较长者执行)。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中标人应免费派出专业维修人员提供上门保修服务和系统维护,且中标人负责设备升级的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的信息技术和跟进服务。
4.质保期内,设备或零部件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5.质保期内,设备如非采购人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全部费用。如果设备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限期内无偿更换同等设备或按合同约定价值做出赔偿(具体以采购人届时的单方决定为准)。
6.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到场时间:质保期内中标人接到采购人的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出维修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完成维修。
7.质保期后的服务要求: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继续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且中标人应仅按厂价收取所换的材料费,而不应收取其他任何维护费用。 |
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委派技术人员上门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的一切技术支持。安装调试的具体时间由采购人提前3天通知中标人。
2.中标人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和人员的技术培训,且采购人确认设备正常运转后。中标人履约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行验收,3个月内双方完成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2)货物所附技术资料;(3)货物组件及配置;(4)货物功能、性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5)品牌;(6)设备标识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最长不得超过两年);(7)是否已缴纳履约保证金;(8)其他需验收的事项。
3.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的设备及价格、质量要求、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验收(该等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者为准)。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并由双方共同签署采购人制式开箱报告。此开箱报告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不履行后续验收流程。
4.采购人所购货物全部通过验收的,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文件的签署不使采购人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中标人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亦不免除中标人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责任。
5.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签发拒绝收货通知书。中标人应于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中标人逾期交货。
6.如中标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以委托采购人所在地商检部门进行复检。商检部门的检验结果表明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验结果表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