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编号:JJ25072311012089 | |
项目名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番禺校区)桶装水供应服务(2次竞价) | |
项目预算(元):已隐藏 | 报价方式: 折扣报价 |
采购单位: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 联系人:****** |
最少有效报价家数:2 | 联系电话:****** |
联系手机:****** | 电子邮箱:****** |
异议反馈:****** | |
开始时间:2025-07-28 11:51:13 | 截止时间:2025-07-31 11:50:22 |
报价文件要求:本项目要求报价时上传相关文件 | |
报价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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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供应商须为桶装水的生产厂家或桶装水生产企业授权的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规定品牌内的授权证明书,授权书须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一级授权供应商的直接授权,一级授权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证明,总经销商(一级授权供应商)须为校区所在地市授权,生产厂家或一级授权供应商的授权须是针对我校该项目的授权,授权期限必须大于合同签订时间),资料审查时提交,否则视为审查不通过。 3.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一级授权供应商直接授权的须提供其授权公司的营业执照,资料审查时提交,否则视为审查不通过。 4.报价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下列范围之一:生产矿泉水、加工矿泉水、销售矿泉水、批发与零售业、商品批发贸易、商品零售贸易、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 5.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所代表授权品牌厂家的最近1年的水质检测合格报告,资料审查时提交。6.竞价方提交的扫描件应使用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且合并为1个PDF文件上传。 |
付款方式:1.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饮用桶装水的消费金额及数量,师生根据桶装水供应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在规定品牌内选购,费用自行结算。 2.学校因业务需要购买桶装水等消费须按规定提供正式发票进行结算。 | |
履约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下达后7个自然日内,中标供应商须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8万元给采购人,在服务期满后无质量和服务问题或无未完结事项,中标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后30个自然日内无息返还(如遇假期或采购人财务封账等原因则顺延)。 | |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付 | |
交付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番禺校区。 |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1.中标供应商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制度和相关部门管理。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桶装水须为约定品牌的原装合格产品,须对其供应的桶装水作出原厂采购承诺函(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名或签章),审核时提交,否则视为审核不通过。同时确保不得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不可出现有肉眼可见杂质或有异味。每学期开学前,需提供水质监测报告,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主动为学校的校园活动提供活动用水(品牌:农夫山泉饮用水),桶装水(18.9升)每年不少于100桶(现场配套饮水机),瓶装水(380毫升)农夫山泉饮用水每年不少于200瓶。提供的饮用水根据学校要求进行统一安排,桶装水和瓶装水的数量可以根据相应价值相互置换,也可置换成等值的目录品牌内的桶装水或瓶装水。 4.中标供应商须在供应点明码标价出桶装水价格,接受师生监督。 5.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运送桶装水进校。 6.师生累计订购50桶及以上,供应商应免费提供饮水机。 7.桶装水质保期:供应商须对所供应的饮用水的质量负责,须定期对保质期少于1个月的饮用水进行处理,不得供应给学校师生。 8.报价(折扣价)已包含所有费用在内,不得因楼层问题另行向师生加收其他费用。 9.服务响应要求:在接到送水通知后,供应商应及时安排人员送水,在2小时内送达;如无法在此时限内送达的应与订购人进行沟通、说明原因。 | |
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学校的日常管理,若出现不服从管理的情况,第一次出具书面整改通知,第二次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第三次仍出现类似情况,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一次性扣除履约保证金50%。 2.如中标供应商因个人原因导致师生投诉,经校内管理部门核实确认属于供应商问题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出具书面整改通知,第三次仍出现投诉情况,学校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投诉累计达到6次,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一次性扣除履约保证金50%。 3.学校将采取定时或不定时对桶装(瓶装)用水做检查或抽查,若发现水质、保质期等问题,第一次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并扣除履约保证金5%,第二次出现水质、保质期等问题,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一次性扣除履约保证金100%。 4.每学期开学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水质监测报告,如无法提供,学校将不允许中标供应商营业,并要求中标供应商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供水质检测报告,到期未能提供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一次性扣除履约保证金50%。 5.每年接到师生书面投诉六起或以上则合同终止。 6.桶装水水质检测报告不及格则合同终止。 7.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桶装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将立即终止合同,并一次性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生产厂商/品牌 | 型号规格 | 是否限定品牌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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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番禺校区)桶装水供应服务 | 1.00 | 项 | 农夫山泉、鼎湖山泉、怡宝纯净水等 | 18.9升桶装水 | 否 |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桶装水须为约定品牌的原装合格产品,须对其供应的桶装水作出原厂采购承诺函(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名或签章),审核时提交,否则视为审核不通过。同时确保不得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不可出现有肉眼可见杂质或有异味。每学期开学前,需提供水质监测报告,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
序号 | 附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大小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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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桶装水需求书(番禺校区).docx | 2025-07-23 13:13:25 | 无 | 登录后可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