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南方医科大学 |
联系人:****** |
E-mail:****** |
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手机:****** |
邮编:****** |
平台联系电话(异议):****** |
项目名称:
南方医科大学采购超低温冰箱等设备
|
竞价编号:JJ22071114053353 |
采购类型:货物类 |
开始时间:2022-07-11 14:05:00 |
项目预算(元):273,000.00 |
结束时间:2022-07-14 14:05:00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期限:验收合格后免费质保期≥3年,派出专业维修人员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终身维护,免费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免费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到场时间:免费质保期内成交商接到采购人的维修通知后8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出维修人员在4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因仪器故障停用的时间,免费质保期累计相应顺延。
3、免费质保期内成交商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
4、质保期后的服务要求:免费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维护服务,只按厂价收取所换的材料费,不收取任何维护费用。成交商在质保期和维护期内负责采购人的产品升级的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的信息技术和跟进工作。
5、保修期间,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商无偿更换同一档次货物或同价值的赔偿。 |
|
其他要求:上传竞价书 |
资格及商务响应情况 | ||||
---|---|---|---|---|
项目 | 竞价要求 | 响应情况 | ||
资格条件 | 1、签订合同后45天内供货 2、质保期≥3年 3、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成交商交纳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纳。 4、采购人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国内采购设备到位且验收合格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国内采购设备的全额货款。 | 1、签订合同后45天内供货 2、质保期3年 3、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成交商交纳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纳。 4、采购人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国内采购设备到位且验收合格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国内采购设备的全额货款。 | ||
付款方式 | 1、验收合格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国内采购设备的全额货款。 | 1、验收合格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国内采购设备的全额货款。 | ||
交付时间 | 签订合同后45天送货 | 签订合同后 45 天送货。 | ||
履约保证金: | 无需履约保证金 | 无 | ||
交付地址 | 南方医科大学指定地点 |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 | 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期限:验收合格后免费质保期≥3年,派出专业维修人员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终身维护,免费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免费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到场时间:免费质保期内成交商接到采购人的维修通知后8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出维修人员在4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因仪器故障停用的时间,免费质保期累计相应顺延。 3、免费质保期内成交商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 4、质保期后的服务要求:免费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维护服务,只按厂价收取所换的材料费,不收取任何维护费用。成交商在质保期和维护期内负责采购人的产品升级的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的信息技术和跟进工作。 5、保修期间,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商无偿更换同一档次货物或同价值的赔偿。 | 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期限:验收合格后免费质保期3年,派出专业维修人员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终身维护,免费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免费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到场时间:免费质保期内成交商接到采购人的维修通知后8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出维修人员在4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因仪器故障停用的时间,免费质保期累计相应顺延。 3、免费质保期内成交商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 4、质保期后的服务要求:免费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维护服务,只按厂价收取所换的材料费,不收取任何维护费用。成交商在质保期和维护期内负责采购人的产品升级的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的信息技术和跟进工作。 5、保修期间,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商无偿更换同一档次货物或同价值的赔偿。 | ||
其他要求: | 上传竞价书 | 上传竞价书 | ||
报价情况 | ||||
标的名称 | 生产厂商/品牌、型号规格 | 数量 | 响应情况 | 单价(元/%)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00 | 详见附件、 | 270000.000元 |
总报价 | 270000.000 元 | |||
技术响应 | ||||
标的名称 | 技术要求 | 响应情况 |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