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编号:JJ23041411512088 | |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大型设备论证等服务项目 | |
项目预算(元):48,000.00 | 报价方式: 折扣报价 |
采购单位:南方医科大学 | 联系人:****** |
最少有效报价家数:3 | 联系电话:****** |
联系手机:****** | 电子邮箱:****** |
异议反馈:****** | |
开始时间:2023-04-14 15:32:05 | 截止时间:2023-04-17 15:32:00 |
报价方式说明:
|
资格条件:1、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登记注册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该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报价时须上传扫描件。 2、具备良好的服务业绩及商业信誉,无不良的诉讼记录; 3、根据学校要求服务我校以下5个招标代理服务公司,需回避本次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大型设备论证等服务项目。(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付款方式:服务费用按每年实际论证大型设备单价乘以万分之六乘以折扣率来结算。 | |
履约保证金: 无需履约保证金 | |
交付时间: 签订合同后3天送货。 | |
交付地址: 南方医科大学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1063号。 |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一年 | |
其他要求:1、竞价人必须提供完善的服务。 2、论证专家须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或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自行组建的论证专家库抽取,专家应熟悉医科院校实验设备及医疗设备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3、成交商交给采购人的论证材料必须在3天内论证完毕并由成交商组织公示,无质疑后出具纸质版及电子版论证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 4、若成交商的论证结果不满足《广东省教育厅省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负面清单》及其他涉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或论证结果质量低下,出现明显纰漏、论证错误、未给出明显指导意见及建议等,成交商应在采购人通知后即刻重新组织论证直到符合要求为止,重新论证费用由成交商承担。 论证报告受到质疑的,经采购人修改后,成交商需重新组织专家复议,复议费用由成交商承担。 5、成交商在合同履约期间组织的论证结果若有一次不满足采购人以上要求的(详见第4条),且成交商拒绝重新组织论证,不愿承担论证费用的,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出具合格的加盖公章的论证报告,采购人有权利终止合同,该次费用由成交商承担。 6、论证报告样式,详见附件。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生产厂商/品牌 | 型号规格 | 是否限定品牌 | 技术要求 |
---|---|---|---|---|---|---|---|
1 | 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大型设备论证等服务项目 | 1.00 | 年 | * | 否 | 1、竞价人必须提供完善的服务。 2、论证专家须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或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自行组建的论证专家库抽取,专家应熟悉医科院校实验设备及医疗设备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3、成交商交给采购人的论证材料必须在3天内论证完毕并由成交商组织公示,无质疑后出具纸质版及电子版论证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并邮寄给采购人。 4、若成交商的论证结果不满足《广东省教育厅省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负面清单》及其他涉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或论证结果质量低下,出现明显纰漏、论证错误、未给出明显指导意见及建议等,成交商应在采购人通知后即刻重新组织论证直到符合要求为止,重新论证费用由成交商承担。 论证报告受到质疑的,经采购人修改后,成交商需重新组织专家复议,复议费用由成交商承担。 5、成交商在合同履约期间组织的论证结果若有一次不满足采购人以上要求的(详见第4条),且成交商拒绝重新组织论证,不愿承担论证费用的,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出具合格的加盖公章的论证报告,采购人有权利终止合同,该次费用由成交商承担。 6、论证报告样式,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