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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区教学楼家具维修维保服务 |
1.00 |
项 |
国产定制 |
|
否 |
"1、服务概述
为加强我校一校三区教学楼家具的维修工作,保障学校的教学办公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达到规范管理,明确责任,降低维修成本,提高维修质量和维修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特对一校三区教学楼内的家具维修进行统一招标。
2、工作内容
由中标公司负责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教学楼、大学城校区教学楼、南海校区教学楼教学家具和办公家具的维修工作。
维修形式:实行对上述教学楼家具进行全包的形式进行公开招标,即:投标价格包含了一校三区教学楼所有教学家具、办公家具的维护维修,如遇到少量无法维修的桌椅,必须进行更换,更换费用含在招标总费用中。
服务期限:一年。
3、工作程序
中标公司每年进行四次全面巡查维修(每年的寒暑假及每学期期末考试前),零星维修根据教学楼管理人员的报修及时修理,修理完成后由教学楼管理人员签名确认。
⑴、巡查维修内容:中标公司具体于每学期考试周前一个月内及寒暑假开学前一周内前完成对甲方课室楼(包括普通课室、电脑室、语音室)所有课室家具的巡查维修并将维修情况表格统计上报到甲方。
⑵、零星维修内容:中标公司应在课室管理中心人员报修之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上门修理,并于每月底前将零星维修情况记录汇总并上报到甲方。
4、中标公司职责
⑴.按时按量完成维修工作。
⑵.保证维修质量,增强维修时效。
⑶.保障全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维护好学校固定资产和设备。
⑷.管好维修人员,责任明确,业务熟练,工作到位,作风端正,服务态度好。
⑸.如维护维修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投标人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⑹.所有维护维修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确保人员安全。对于在维护维修中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中标公司负责。
⑺.每校区至少安排1人驻场维护(共3人),驻场人员接受需方监督及工作安排,驻场人员的工资、食宿等由中标公司负责。
5、结算原则
维修完工后,由教学楼管理人员一同验收,共同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向委托方递交巡查维修表格以及零星维修表格。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支票。
3.6、维修维护工作量参考表:
⑴ 石牌校区教学楼对媒体课室桌椅,9955位;
⑵ 大学城校区教学楼多媒体课室桌椅,13546位;
⑶ 南海校区教学楼多媒体课室桌椅,7516位;
⑷ 石牌校区教学楼讲台,105张;
⑸ 大学城校区教学楼讲台,151张;
⑹ 南海校区教学楼讲台60张;
⑺ 石牌校区教学楼公共计算机实验室电脑桌,738位;
⑻ 大学城教学楼公共计算机实验室电脑桌,1104位;
⑼ 大学城教学楼硬件语音室桌椅,904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