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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校(园)方责任险项目 |
15610.00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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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在校学生(包括中山校区、南海校区、高职专业学院和扩招走读学生所在的教学点)校(园)方责任险,投保时间为完成合同签订日起,为期一年。
保险保额:
主险:
1.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最低为50万元整。
2.每次事故每人伤残赔偿限额最低为20万元整。
3.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最低为10万元整。
4.每次事故法律费用限额最低为5万元整。
5.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费用限额最低为100万元整。
6.每次事故每人每年总赔偿费用限额最低累计为60万元整。
7.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最低为500万元整。
8.每年累计总赔偿限额最低为1500万元整。
附加无过失责任险:
1.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最低为30万元整。
2.每次事故每人伤残赔偿限额最低为15万元整。
3.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最低为5万元整。
4.每次事故法律费用限额最低为5万元整。
5.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费用限额最低为4万元整。
6.每次事故每人每年总赔偿费用限额最低累计为50万元整。
7.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最低为100万元整。
8.每年累计总赔偿限额最低为200万元整。
注:保险项目的具体内容由保险公司自主设计,不局限于此内容。
质量保证措施:
1.明确服务专员责任
针对本项目,保险机构方需成立专项项目服务小组,并设不少于三名保险理赔服务人员的专项理赔服务小组,专门负责被保险人的理赔业务,坚持服务团队持续稳定的原则,如遇人员调动或其它特殊情况,保险机构方将与被保险人协商后,安排符合项目要求的高素质人员代替,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被保险人,并确保做好人员更替的工作交接和上岗培训,确保服务延续性。
2.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设立投诉受理专线,负责受理被保险人的保险投诉。对电话投诉,及时了解情况,作出详尽解释;对上门投诉,采购方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尽快给客户做出答复;对书面投诉,保险机构方认真落实,尽快处理,24小时内予以电话确认,并于2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